沙市區鑼場鎮玉壺村245.07畝土地4年租賃經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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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 標1: 8.99萬元/年;標2: 6.55萬元/年 |
掛牌時間:2022-11-3至20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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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N22015 |
保證金:標1:7萬元;標2:5萬元 |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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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期:4年 |
業 主:荊州市沙市區鑼場鎮玉壺村村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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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請與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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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招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招租的實物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出租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租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招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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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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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沙市區鑼場鎮玉壺村245.07畝土地4年租賃經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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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22-11-3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2-11-16 |
項目編號 |
N22015 |
掛牌價格 |
標1: 8.99萬元/年;標2: 6.55萬元/年 |
標的所在地 |
標1:141.73畝位于東港湖;標2:103.34畝位于玉壺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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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4年 |
免租期 |
無 |
首年租金 |
標1: 8.99萬元;標2: 6.55萬元 |
租賃期總租金 |
標1: 35.96萬元;標2: 26.2萬元 |
出租面積(畝) |
標1:141.73畝; 標2:103.34畝 |
出租用途 |
種養殖 |
目前狀態 |
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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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介紹 |
本次出租標的租賃期4年,標1:141.73畝位于東港湖;標2:103.34畝位于玉壺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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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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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稱 |
荊州市沙市區鑼場鎮玉壺村村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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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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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湖北五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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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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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價格評估值(元) |
標1: 8.99萬元;標2: 6.5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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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備案)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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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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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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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202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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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截止時間 |
20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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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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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簽訂《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后,4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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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方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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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于掛牌截止日17時(法定工作時間)前持有效證件到荊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交公司”)辦理承租登記手續,逾期不予辦理。報名登記后交納交易保證金到農交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7:00時前到達農交公司指定賬戶為準); 2、承租方同意農交公司憑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價款轉款函將交易價款一次性轉到出租方指定帳戶; 3、本次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賃申請書》及《資產評估報告》(鄂五環資評報字[2022]第157號)為準掛牌。承租方在收到《承租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清4年租金、押金、交易服務費后由出租方與承租方按《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約定進行標的交付,特殊情況的相應順延不作任何補償; 4、本次招租項目產權交易費用由承租戶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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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1、標的分為兩個標段,標1: 141.73畝位于東港湖;標2:103.34畝位于玉壺五組,2個標段均以現狀出租,如標的中所涉及的信息與現狀有差異,則以《資產評估報告》(鄂五環資評報字[2022]第157號)中評估信息為準,面積差額變化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賃申請前需對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租賃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租賃行為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一旦成交,承租方應無條件接受該標的,不因租賃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2、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允許范圍內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確保農地農用,符合當地糧食生產等產業規劃,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3、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保護出租土地,禁止改變出租土地的農業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4、合同期限內,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關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承租方; 5、承租方對所投資改良土壤,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承租方無條件退出,出租方不對承租方所投入的所有資產進行補償; 6、租賃期限內不能轉租; 7、標的由出租方負責交接; 8、出租方對承租方開具財政票據; 9、租賃押金:標1: 5萬元;標2: 3萬元;押金的退付租賃合同中約定; 10、承租戶在租賃期間的水、電等費用合同中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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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處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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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動態報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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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方式 |
現場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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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資格及審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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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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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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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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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金額 |
標1: 7萬元;標2: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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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公告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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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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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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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荊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湖北銀行荊州營業部 賬號:1301 0012 0100 0130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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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該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款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如掛牌期滿有兩家或以上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成交的,該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款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未能成為承租方者,該保證金自辦理完退款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一、如因非出租方和農交公司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和農交公司的經濟損失,出租方和農交公司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單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請的; ②以協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未簽訂《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的; ③以現場競價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導致標的流標, 或者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未簽訂《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的。 二、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生效時起,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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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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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名稱 |
荊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胡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荊州市塔橋北路楚天都市朗園22號樓3樓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716-4088511 |